我公司被评为2005-2006年度省级“诚信单位”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赋予的消费者协会“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”、“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”的职能,为了强化新形势下消费指导工作,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,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。安徽省消协于2004年12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2005-2006年度省级“诚信单位”的评定活动。
此次活动中,我机构(gou)被认为2005-2008年度(du)省(sheng)(sheng)级重点(dian)“信用行业”,同时(shi)我们在已取得的(de)成(cheng)绩基础上,将认真贯彻《中华人民(min)共和(he)国消费(🐻fei)者权(quan)益保(bao)护法》和(he)《安徽省(sheng)(sheng)消费(fei)者权(quan)益保(bao)护条例》,恪守诚实守信,以更加优(you)良的(de)服务,为保(bao)护消费(fei)者的(de)合法权(quan)益,促进经济发展(zhan),做(zuo)出新的(de)贡献(xian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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